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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好NDA - 新創公司的第一份商業合約

2023/11/02

商業合作裡,常聽人提及簽訂保密協定(NDA),通常NDA都是新創公司對外簽署的第一份商業合約,又該如何簽好一份這樣的合約? 

任何企業間的合作,通常都從彼此不熟悉,開始進入初步討論,從大致意願,最後達成合作合意,落實成細節文字。因此,邏輯上只有談到了最後,雙方才會真正談成生意,簽下詳細的合約。但討論初期,通常雙方腦海中只有合作大致方向時,為了進一步討論,勢必需要相互揭露一些商業或技術資料,為了保護這些資料,在提供之前可能會需要先簽訂保密協定(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意思是,在即將有更多可能的商業合作展開前,雙方對於資訊、技術等訊息上的來往,牽涉到的內部機密,以NDA確保機密(敏感)資訊的定義、使用、歸還(銷毀)、違約賠償等相關事宜。在實務上,通常雙方均會相對要求對方保護自己揭露的資訊,這樣的NDA則稱為「雙務保密協定」。 

後續,若是雙方談成了確定的合作細節,自然會獨立另外簽署一份合作契約,那時內容多半會針對合作商業模式而有更貼切的保密條款。 

早期先簽NDA的必要性在於,假設未來雙方的合作沒能談成,至少對這些已揭露的公司機密資料,也有不能洩漏或佔為己用的依據。也就是說,NDA能夠構成在協商初期至最終簽約前的信任基礎。畢竟,有經驗的都知道,紙上時程進度規劃很少準確,這樣的早期協商會維持多久,甚至可能永遠都沒達成最終協議,因此揭露機密不能不保護。 

在簽署的作法上,其實NDA的範本不難找,每個公司業務都會自行準備,但依我的經驗要真正簽好一份保密契約,要做到「既繁又簡」。「繁」指的是「將保密範圍定義清楚」。常見只寫了「具有XX功能之YY產品模組共同開發案」的標題並不足夠。原因在於保密合約的目的在於透過若有違約的賠償效果進而擔保對方不會違約,因此賠償金額不能低,又賠償必須經過法院判決,而法官對於不熟悉的專業領域是否敢判決高額賠償,這就是關鍵。因此,草擬者的責任及專業,就在於將雙方公司都尚未具體化的專案,以文字先框架式的描繪出來,並且具體化到未來非專業的法官能夠理解,並且敢做出大額賠償判決的程度。而「簡」指的是除了保密,不要寫入太多其他合作細節。很多人想賦予NDA太多功能,在合作初期就想先講好一些前提,所以將獨家合作、最低價格、分潤比例等等都寫入NDA,其實那些應該另外以MOU或最終交易合約來規範,若對NDA期待過高,只會造成NDA變繁複難以簽成,而忽略其本質目的在於早期快速簽定的機密保護。因此讓NDA維持在單純保密,就是最好的安排。

使用策略上,新創公司該知道,NDA是獨立存在的契約、並具有法律約束力。通常,個人或是老闆即夥計的小公司,自己不洩漏公司也就不會違約,通常馬上就能決定簽署。但大公司面對NDA的態度不同,因人多口雜,機密資訊過手的人多,洩漏的機會就高,每簽定一份NDA等於多承擔一份鉅額賠償風險,因此簽署上自然慎重。從這個角度思考,就知道當大企業若願意與小公司簽署NDA,某種程度上也就代表了其對於合作案的重視,新創公司也就較可以放心投入時間、資源討論合作,否則即便未來可能有再多商業機會,也可能賠了夫人(時間、資源)又折兵(機密技術)。 

新創企業的本質競爭力就是創新,即使大企業也會因為需要創新而與新創合作,因此NDA常是新創與企業合作的第一份商業合約。NDA配合MOU、交易合約,甚至輔助投資合約,使用得當就能如虎添翼。希望本文能協助新創企業在成長之路上踏好穩健的第一步!

 

【撰文:黃沛聲(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