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以民意為基礎的智慧城市
110年11月09日
【本篇報導由全球經營與策略研究所 吳彥濬特聘教授研究團隊提供】 以先進資訊及通訊科技(ICT)為基礎的智慧城市被視為是舒緩快速都市化衝擊的可行方案。其中所涉及的施政規劃是一項須仰賴領域專家才能順利完成的多準則決策問題。基此,本計畫提出一套結構化決策流程以提升施政品質。在應用上,首先以修正式德菲法訂定決策項目及評估指標;其次以層級分析法評定決策項目的優先順序;最後依據決策限制條件及0-1目標規劃法,評選出最可行的政策組合。本研究以臺北市政府的智慧城市建設作為個案分析,並發現此政策規劃方法有助提升施政規劃之效能,並在各項限制條件下評選出可提升施政滿意度及符合年度預算額度的智慧城市建設組合。 追求舒適、安全及便利的生活環境,是人類亙古不變信念,也造就了人口由鄉村向城市集中的趨勢。而快速都市化常伴隨生活所需空間、資源及設施不足的問題,同時也造成環境污染、交通壅塞及能源供應短缺等現象。因此亟需共同生活的利害關係人同心協力提出具創意及智慧的對策,以緩解都市化所引起的問題;同時科學研究發現,以先進資訊及通訊科技(ICT)為基礎的「智慧城市建設」是因應都市化問題的可行方案。 但現今的「智慧城市建設」普遍仍以基礎建設導向為主,其計畫內容偏重於硬體建設,而忽略民眾所關切的議題,例如隱私權、追求均富、公平正義等。畢竟市民是構成都市的核心,智慧城市建設應聚焦於市民需求,並朝向提升施政效能、市民滿意度、經濟競爭力及城市永續發展等目標發展。 基於「智慧城市」倡議已成各國政府的施政重點,因此研究團隊整合多準則決策及線性規劃技術,提出一套結構化的政策規劃系統(詳見圖一),以協助公部門在人力、物力及財力等限制條件下選擇可行且能達成組織目標的施政計畫;並以臺北市政府的智慧城市建設為例,探討臺北市政府在施政規劃時如何將財務能力、建設經費需求、利害關係人意見等納入決策考量。本研究計畫首先邀集臺北市政府智慧城市建設業務承辦人員、專家學者及臺北市民組成專家小組。並以「修正式德菲法(MDM)」收集專家意見,以釐清所需的建設項目及評估指標;接著應用「層級分析法(AHP)」及依各項建設的優缺點,訂定優先順序;最後是依據臺北市政府之施政目標及年度預算規模,以「0-1目標規劃法(ZOGP)」評選出最具可行性的政策組合。 圖一:結構化的政策規劃系統 經由以上的個案研究發現,本研究所提出的施政規劃方法不僅能導引公民參與政府施政,以達成開放政府目標;同時能在兼顧市民需求、建設項目之優先順序,及政府財政能力等條件下,評選出可提升施政滿意度及符合年度預算額度的智慧城市建設計畫組合。 成功的施政規劃不僅取決於公部門的財務及規劃、營運能力,更仰賴利害關係人的參與及協助。對於此類涉及行政管理與多準則決策的問題,本研究成果能提昇政府單位的施政效能,更能讓民眾參與並了解公部門的運作及決策過程,進而提升民眾信任度。 原文出處:https://doi.org/10.1016/j.ijinfomgt.2019.07.007